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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党纪 | 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量:

2024年7月11日下午,学院全体党员在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互动区开展7月份(第四期)党纪学习教育。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由李月霞同志领学,学习主题为《以〈条例〉为标尺 从严从实检身正己》。集中研讨后,党总支给全体党员同志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23年12月,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前三期的集中研讨,我院全体党员学习了《条例》的158条,清楚了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党员同志们更需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本次党纪学习,李月霞同志向大家介绍了两个典型案例,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她希望全体党员同志能够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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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其违背新发展理念,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副市长李茂荣被“双开”,通报显示其政绩观扭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关案例再次表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难逃纪法严惩。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部署,要求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

案例二:

江西省抚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建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安徽省淮北市委原副书记操隆山不知敬畏,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此前,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韩向晖,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波等人也被通报存在类似问题谈话函询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思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有效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在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态度敷衍,不如实说明问题,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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